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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如何学深悟透《条例》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守则?
5月20日,人民日报“让党纪内化于心(大家谈)”栏目刊发湖南省委党校(行政学院)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、教授李美玲的文章《阐释解读深学》,现予以转载,以飨读者。
阐释解读深学
李美玲
党校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,是党性锻炼的“大熔炉”。对党校教师而言,尤其需要对《条例》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,做好《条例》的阐释解读。
我们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培训课程,不仅注重梳理《条例》的内在逻辑机理,还绘制了《条例》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关联图谱,将《条例》一些规定与其他党内法规相关规定联系贯通起来讲。比如,此前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已将慢作为、假作为等规定为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,此次《条例》新增了对慢作为、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,与问责条例实现了衔接。掰开揉碎、融会贯通地把《条例》等党内法规讲清楚、讲明白、讲透彻,让党员、干部知其言更知其义,才能更好地筑牢思想防线、严守纪律红线。
解读好《条例》,做好校内学员教育培训,为全党提供优质教学资源,党校责无旁贷也必将恪尽职守。
来源:红麓
作者:李美玲
编辑:李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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